原标题:织密保护网 绘好同心圆——呼伦贝尔法院守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记事
妇女儿童事业关系亿万家庭和谐,关系社会平安稳定,是“家事”,更是“国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立足职能、担当作为,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2021年以来,共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8435件。
精准普法 撑起法治晴空
一直以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立足司法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宣传形式,将“法治大餐”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两级法院以“一网两微多端”为载体开设普法专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12次,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同时,两级法院坚持用好用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家庭”等举措,选派优秀业务骨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22次,选派135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涵盖学校145所;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着力提升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
立足职能 筑牢司法屏障
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该案中,冯某向某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后意外死亡。贷款到期后,贷款未能如期清偿,农商行向冯某的继承人提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诉讼请求,要求冯某父亲冯某甲和女儿冯某乙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冯某乙是一名未成年人,正在读书。考虑到该案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官力争寻求让各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法官首先详细了解了冯某甲、冯某乙的家庭状况和冯某遗产现状等。庭审中,法官以冯某乙正在完成学业为切入点,组织冯某甲和农商行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案以冯某甲向农商行清偿3万元本息、冯某乙不承担责任的结果调解结案。调解协议签订当天,冯某甲将本息即时给付到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选任了一批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的法官组成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和审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们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36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共商共建 凝聚保护合力
“用一张圆桌代替高高的审判台,温暖又不失威严,我还是第一次近距离感受这样的审判庭。”近日,一位妇女代表在参加呼伦贝尔中院联合呼伦贝尔市妇联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活动时感叹道。
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爱”字当先,与市妇联联合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妇女代表走进法院,通过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庭及观看法院宣传片等方式,近距离了解法院日常工作,并在座谈中共同研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积极探索实质性解纷新模式、新方式。
近期,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因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王某的法定代理人及其他近亲属均不能到庭,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经王某同意,海拉尔区法院邀请海拉尔区关工委副主任张和平作为被告人王某的“合适成年人”参加庭审,行使“临时家长”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张和平针对王某表述不清的问题及时提出补充意见,对有关量刑情节阐明自己的观点,有效地维护了王某的诉讼权利。
同时,呼伦贝尔中院会同呼伦贝尔市妇联、关工委联合发文,在14个旗市区人民法院建立“同心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通过发挥法院、妇联、关工委三家单位各自的优势,帮助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教养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安 滨 贾 丹)
(人民法院报)